歡迎致電
13713999008
?? 發布時間:2015-05-28 ?? 熱度:
積極穩妥地深化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是在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基礎上,以保障電線電纜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為基礎,以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為核心,以激發市場活力、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為目標,最大限度取消發證產品目錄,下放審批權限,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程序,創新監管方式,構建產品質量共治格局。
5月19日,在2015年電線電纜產品標準、質量和技術研討會上,質檢總局監督司生產許可證管理處處長李小波介紹了有關電線電纜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改革方向。
電線電纜產品許可證制度方向將改革
生產許可證制度是一項技術審查與政策約束相結合的準入制度,通過對電線電纜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企業,審核其具備持續穩定生產合格產品的保障能力,促進生產企業具備保證電線電纜等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必要條件,有利于從源頭抓產品質量。
生產許可證制度與3C強制性認證等制度一起,共同構成電線電纜等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準入體系,對質檢部門而言,這項制度對履行質量監管職能、維護電線電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質量水平提升意義重大。
關于改革措施,李小波以“三個最大限度和一個加強”闡述了有關意見。
一是最大限度取消許可項目。對凡是能夠通過消費者自我判斷、市場自我調節可以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的產品,一律取消生產許可審批。將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進一步集中到涉及國家產業政策、難以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方式有效保障質量安全的重要工業產品上來。
二是最大限度下放審批權限。對凡是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產品,一律下放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管理;對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負面清單的產品,除個別敏感產品和涉及產業政策限制的產品外,全部下放審批權限。有條件的省質監部門在保障生產許可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本著便企高效的原則,可以將生產許可受理、審查、審批委托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
三是最大限度優化審批流程。取消一部分實地核查,對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申請換證的企業,生產條件若無重大變化,可以通過提交書面承諾的方式免于實地核查。
四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是簡單的一放了之。既要下決心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實行的管理,又要研究替代措施,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
文章標簽: